學生證補發
以上各項申請文件之取件日期,除有特別規定,或因特殊情形,經與工作人員洽商取件日期,一律五個工作天後取件。
申請資料應填寫完全,資料不全或手續未完備者,將不予受理。請自行於本院申請表格櫃拿取申請單,詳細寫相關資料,並至總務組 繳費後,依規定向教務組辦理。
學生證補發作業流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