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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附設進修學院
學院資訊選項
退學申請

退學申請

應繳資料及文件

填寫退學申請書

繳還學生證、註冊費收據正本

申請費用   免費
工作天數

隨到隨辦。

其它說明

一、申請退學學生於核准會簽後,應即辦理離校手續(本表背面)。

 教育部九十五年五月一日台高(四)字第09500579970號函規定

 (1)冊前休、退學者免繳費;已收費者,全額退費;註冊後上課退學者,所繳學費退

     還2/3,雜費及其餘各費全部退還

 (2)上課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(依本校行事曆計算)而休、退學者,所繳學、雜各費退還 2/3;

     上課後逾學期三分之一,未逾學期三分之二而休、退學者,所繳學、雜各費 退還1/3;上課

     後逾學期三分之二而休、退學者,所繳學、雜各費均不退還。

二、申請休、退學,若符合退費規定者,應先繳還註冊費收據正本,以憑辦理退費。

工作流程 填寫申請書→會辦單位審核→總務組審核並領取退費申請單填寫郵局局號帳號教務組審核、繳還學生證

→學籍資料註記、校務行政學籍異動登錄→退學學生名冊建檔。

退學申請作業流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