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附設進修學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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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3學年度下學期學雜費減免103/12/22至104/1/16受理申請
103學年度下學期學雜費減免103/12/22至104/1/16受理申請內容: 一. 請由本校校務E-CARE系統https://ecare.nfu.edu.tw/ 登入填寫及列印出申請表,操作說明詳如附件,學生及家長均須簽名加蓋章,並檢附相關證明(查驗正本繳交影本),於申請 期限上班時間內繳交至學務組(郵寄亦可),逾期則系統關閉,一律恕不受理!非經系統產出之申請表亦不受理。請參考各類學雜費減免標準:http://cce.nfu.edu.tw/files/11-1016-6488-1.php 二.各項減免證明需於法定有效期間內,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有效期間須為104年1月至12月,請提早向公所社會課申請辦理,若確實已提早向公所社會課申請仍無法依限備妥有效證明,僅可以103年度之證明先至學務組申請備案(申請方式及時間均同上), 待補證完成方可減免,並轉知總務組修改學雜費繳費單或退費。三.補證時間為104/2/10(含)以前,未依期限事先備案者恕無法受理補證,請同學務必留意提早向相關單位申辦證明文件。四.建議可線上申請電子戶籍謄本,方便快速且免費,不需親自前往戶政事務所,網址: https://www.ris.gov.tw/webapply/16 附件:校務eCare操作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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