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4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查核結果已出爐,請同學自行登入校務e-care查詢。
如對財稅中心審查結果有疑義者,請於2週內檢附您本人與查調關係人的相關資料至進院學務組辦理申覆。(逾期不予受理!)
相關資料如下所示:
1.查調結果為家戶所得或存款利息超過70萬不合格者,請檢附【103年度所得清單】。
2.查調結果為土地及不動產條件不合格者,請檢附【103年度土地不動產清單】。
備註:申請合格者補助金額統一於第二學期繳費單上扣除。
如有其他弱勢助學相關問題,請洽 進修學院學務組05-6315097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