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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學年度第2學期產學攜手、產學訓、進修學院學雜費減免受理申請及系統開放時間:107/12/24至108/01/18 pm5:00 止
107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 說明: 一、學雜費減免受理申請及系統開放時間:107/12/24至108/01/18 止 , 逾期不予受理。 (1)107年12月24日起由校務eCare系統登入填寫及列印出申請表,學生及家長均須”簽名加蓋章”(未蓋章視同缺件),並檢附相關證明,於申請期限上班時間內繳交至進修學院學務組(郵寄亦可,收件人務必寫「進修學院學務組」,且最遲應於108年01月18日當天到件,郵寄請務必電話確認是否收到,未收到視同未申請)。 (2) 注意!僅登錄系統而未按期至學務組繳件者,等同未辦理減免。逾期則系統關閉,一律恕不受理!非經系統產出之申請表亦不受理! 二、(1)各項減免證明須法定有效期間內,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有效期間須為108年1月至12月,請提早向公所社會課申請辦理,若確實已提早向公所社會課申請仍無法依限備妥有效證明,可以107年度之證明影本先行至學務組申請備案(申請方式及時間均同上),待補證完成方可減免,並轉總務組換單。 (2)為避免影響註冊流程,補證時間為108/1/31(含)以前(郵寄亦可,請務必電話確認是否收到),收件人務必寫「進修學院部學務組」,未依期限事先備案者恕無法受理補證,請同學務必留意提早向相關單位申辦證明文件。 三、為配合寒假期間繳費單之製作,未能於本次申請期限提出申請者,於開學後完成註冊再依公告時間補辦理減免退費。 四、建議以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電子戶籍謄本,方便快速且免費,不需親自前往戶政事務所。內政部戶政司網址:http://www.ris.gov.tw/ 五、洽公時間:週一至週日08:30-17:00(承辦人員採輪值上班,寒假期間改為週一至週五上班,星期五為共同寒休日,建議先電話確認再到辦公室洽公)。 如有疑問請洽 進修學院學務組 (05)631-5097 翁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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