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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附設進修學院
學院資訊選項
105學年度第1學期徹選通知
一、依據學生選課要點第十六條辦理:「學生於加退選結束後,如無法繼續修習之課程,可於期中考後至第十三週前填撤選申請單,經授課教師、系主任同意辦理撤選,但不退學分學雜費,唯撤選後總修課學分仍不得低於該學期最少應修學分數,撤選課程,不登錄成績單上,且撤選學生不得以當學期成績申請獎助學金。 」

二、如欲辦理撤選課,請於12月04日前至進修學院辦公室(四期大樓六樓),填寫徹選課申請單,找教學業務組黃先生辦理,05-6315087。
發佈單位 : 教務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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