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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附設進修學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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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辦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「退費」通知(107/02/24開始受理至03/09止,請申請者注意申辦日期)

補辦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「退費」通知(107/02/24開始受理至03/09止,請申請者注意申辦日期)

說明:

1.未於上學期結束前提出減免申請者須先完成「註冊繳費」程序後,始辦理學雜費減免退費。  (貸款生溢貸金額須退還臺灣銀行,不再另行通知!)

2.產學攜手專班、產學訓專班及進修學院等學生申請退費期間由107年02月24日(一)起至03月09日(五)止,申請書請至首頁>表單下載>學務組>各項就學優待(減免)申請書暨切結書,學生及家長欄位均須"簽名及蓋章"(未蓋章視同缺件),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繳費收據正本,並於申請期限內本部上班時間繳交至學務組。

3.戶籍未與父母同戶者,每一戶的戶籍謄本都要繳交(近三個月內)/新式戶口名簿甲式(記事均不得省略),須切結與正本相符,應包含學生本人與父母、配偶戶籍資料;單親未成年者依其戶籍證明所載監護權歸屬,單親已成年者即須列計雙親。

建議可依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電子戶籍謄本,方便快速且免費,不需親自前往戶政事務所。內政部戶政司 (應繳附文件請參閱附件「學雜費標準表」)。

4各相關法令規定均公告在進修學院網頁>法規要點>學務組。如有疑問,請洽學生事務組,電話05-6315097 鄭小姐
106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(106年2月24日)起,建議洽公時間 08:30-17:00 (承辦人員輪值上班,建議您先來電詢問)。

發佈單位 : 學務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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