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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附設進修學院
學院資訊選項
108學年度第2學期產學攜手、產學訓、進修學院『學雜費減免』受理申請時間:108/12/23至109/01/17 pm5:00 止

108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

一、學雜費減免受理申請及系統開放時間:108/12/23至109/01/17 止 , 逾期不予受理。

  1. 108年12月23日起由『校務eCare系統登入→填寫及列印出申請表→學生及家長均須”簽名及蓋章”(未蓋章視同缺件),並檢附相關證明』,請於申請期限上班時間內繳交至進修推廣部學務組。(郵寄亦可,收件人務必寫「進修推廣部學務組」,且最遲應於109年01月17日當天到件,郵寄請務必電話確認是否收到,未收到視同未申請)。
  2. 各項減免證明須法定有效期間內,例: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有效期間須為109年1月至12月,請提早向公所社會課申請辦理。倘若確實已提早向公所社會課申請仍無法依限備妥有效證明,可以繳交108年度之證明影本先行至學務組申請備案(申請方式及時間均同上),待補證完成後方可減免,並轉總務組換單。
  3. 為避免影響註冊流程,補證時間為109/2/10(含)以前(郵寄亦可,請務必電話確認是否收到),收件人務必寫「進修學院部學務組」,未依期限事先備案者恕無法受理補證,請同學務必留意提早向相關單位申辦證明文件。

二、為配合寒假期間繳費單之製作,未能於本次申請期限提出申請者,於開學後完成註冊後再依公告時間補辦理減免退費。

三、建議以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電子戶籍謄本,方便快速且免費,不需親自前往戶政事務所。內政部戶政司網址:http://www.ris.gov.tw/

五、洽公時間:週一至週日08:30~17:00(承辦人員採輪值上班,寒假期間改為週一至週五上班,星期五為共同寒休日,建議先電話確認再到辦公室洽公)。

注意!僅登錄系統而未按期至學務組繳件者,等同未辦理減免。逾期則系統關閉,一律恕不受理!非經系統產出之申請表亦不受理!

 

如有疑問請洽 進修推廣部學務組 (05)631-5097 楊先生。

 

 

發佈單位 : 學務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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